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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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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 至2024 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主持人:倪俊龙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442,090,0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4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38,173,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43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3,916,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3,916,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3,916,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5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提案1.0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49,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1%;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43%;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0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49,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1%;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43%;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49,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1%;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43%;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49,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1%;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43%;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5.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03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2%;反对2,0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2,2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436%;反对2,0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4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6.00 公司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726,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391%;反对3,363,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232%;反对3,363,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7.00 公司2024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49,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1%;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6,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43%;反对2,4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9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8.00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28,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59%;反对2,36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5,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212%;反对2,3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2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9.00 关于修订《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654,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30%;反对3,435,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03%;反对3,435,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10.00 关于修订《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654,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30%;反对3,435,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03%;反对3,435,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1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倪俊龙   同意股份数:439,633,639股

  1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左志鹏   同意股份数:439,512,240股

  11.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戴黄清   同意股份数:439,512,240股

  11.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杨圣明   同意股份数:439,512,240股

  11.05.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章宏   同意股份数:439,512,24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倪俊龙   同意股份数:1,460,565股

  1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左志鹏   同意股份数:1,339,166股

  11.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戴黄清   同意股份数:1,339,166股

  11.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杨圣明   同意股份数:1,339,166股

  11.05.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章宏   同意股份数:1,339,166股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1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独立董事杨纪朝   同意股份数:439,512,241股

  12.02.候选人:独立董事汪军    同意股份数:439,512,241股

  12.03.候选人:独立董事陈保春   同意股份数:439,512,241股

  12.04.候选人:独立董事陈华    同意股份数:439,512,24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独立董事杨纪朝   同意股份数:1,339,167股

  12.02.候选人:独立董事汪军    同意股份数:1,339,167股

  12.03.候选人:独立董事陈保春   同意股份数:1,339,167股

  12.04.候选人:独立董事陈华    同意股份数:1,339,166股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1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监事刘春西   同意股份数:439,532,240股

  13.02.候选人:监事江鸣华    同意股份数:439,512,240股

  13.03.候选人:监事方启明    同意股份数:439,512,24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监事刘春西   同意股份数:1,359,166股

  13.02.候选人:监事江鸣华    同意股份数:1,339,166股

  13.03.候选人:监事方启明    同意股份数:1,339,166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民松、李宏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承义法字第00145号〕。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天以电话或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倪俊龙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倪俊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倪俊龙

  其他委员:左志鹏、戴黄清、杨圣明、王章宏、杨纪朝、汪军、陈保春、陈华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华

  其他委员:汪军、陈保春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军

  其他委员:倪俊龙、陈保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华

  其他委员:倪俊龙、左志鹏、王章宏、杨纪朝、汪军、陈保春

  上述各委员的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左志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的议案》

  聘任胡孟春先生、戴黄清先生、杨圣明先生、徐凯峰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章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罗朝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高柱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长

  倪俊龙:男,1965年5月出生,EMBA毕业,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丰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庆纺织厂技术处副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倪俊龙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倪俊龙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7股。

  (二)总经理

  左志鹏:男,1970年1月出生,EMBA毕业,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财务处处长助理、财务处副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左志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左志鹏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95,577股。

  (三)副总经理

  胡孟春:男,196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技术员、二分厂副厂长、厂长、安徽华泰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孟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孟春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5,000股。

  戴黄清:男,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销售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监事。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戴黄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戴黄清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5,289股。

  杨圣明:男,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布机车间保全工段技术员、技术处试验室工艺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质处试验室主任、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圣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圣明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徐凯峰:女,1969年7月出生,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东纺车间质量把关员,安徽华茂股份有限公司技质处操作管理员、六分厂副厂长(主持工作)、副书记,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处长。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凯峰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凯峰女士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财务总监

  王章宏:男,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财务科科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信息部常务副部长。

  王章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章宏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董事会秘书

  罗朝晖:男,197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进入本公司财务处工作,2008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27080,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罗朝晖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朝晖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6-5919977;传真:0556-5919978;电子邮箱:zhh_luo@huamao.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80号。

  (六)证券事务代表

  高柱生:男,198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2007年进入本公司财务处工作,2012年在公司证券部工作,2016年4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6-1A-070,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高柱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柱生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6-5919978;传真:0556-5919978;电子邮箱:zhsh_gao@huamao.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80号。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证券代码:000850      公告编号:2024-03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天以电话或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刘春西先生、吴德庆先生、江鸣华先生、方启明先生和徐小光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春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选举刘春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春西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刘春西先生简历

  刘春西:男,196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西前车间值班长、南方车间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鹏纺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直属支部书记、工会分会主席。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春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春西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4,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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