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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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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24日、5月27日、5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截至2024年5月28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56.70,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24日、5月27日、5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核实,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短期内波动幅度较大。2024年5月24日、5月27日、5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股票市盈率较高。截至2024年5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27.19元,滚动市盈率为56.7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的证监会行业分类“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最新的滚动市盈率为18.69;公司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吴晶女士、金书渊先生、石维磊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与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董事和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6和议案8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7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文文、麦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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