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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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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9:30在鲁泰总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董事许植楠、许健绿、郑会胜、独立董事周志济、曲冬梅、彭燕丽、权玉华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斌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鲁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鲁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上述议案中第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        公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张守刚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名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出具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710名激励对象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中6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级,其所持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股份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他70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3、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如下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绩效考评不合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59,0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3.09元/股和3.39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上述议案1、3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0.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核登记并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704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90.1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287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5月28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3.31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285,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750人。截至2021年5月28日止,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750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缴付的认购资金80,383,350.00元,超出本次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后的金额56,098,350.00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21年5月1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7日。

  7、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4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9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1年11月27日注销完成了上述4人所持限制性股票80,000股。

  8、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125号),对公司截至2022年3月9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3.56元,34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缴纳新增股本人民币5,838,000.00元。上述股份于2022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2日。

  9、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11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3月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5月13日注销完成了上述11人所持限制性股票240,000股。

  10、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33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78,000 股,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8日上市流通。

  1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因离职、退休、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8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8,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9月30日注销完成。

  12、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3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9,000 股,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5月9日上市流通。

  1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7人因离职、退休、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7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7月11日注销完成。

  14、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7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79,500 股,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6月8日上市流通。

  1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0人因离职、退休,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10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5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4月24日注销完成。

  16、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0人,符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90.15万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5月6日上市流通。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首次授予股份授予日为2021年5月17日,于2021年6月4日授予登记完成。因此公司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6月3日满12个月。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70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根据制度要求可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另有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本限售期股份不予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拟实施的解除限售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激励对象共计710人,其中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90.15万股,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65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考核、查验,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参与考核的激励对象共计710人,其中6人考核为D级,其他70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等级,解除限售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所持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6月3日满12个月,第三个限售期704名激励对象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条件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710名激励对象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中6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级,其所持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股份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他70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同时,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变更登记及变更注册资本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绩效考评不合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6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一)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2、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287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5月28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3.31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285,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750人。截至2021年5月28日止,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750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缴付的认购资金80,383,350.00元,超出本次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后的金额56,098,350.00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21年5月1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7日。

  7、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4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7日注销完成。

  8、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18日,以 3.56元/股的授予价格,最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3名激励对象授予583.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2日。

  9、经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离职、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11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5月13日注销完成。

  10、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33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78,000 股,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8日上市流通。

  1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因离职、退休、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8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8,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9月30日注销完成。

  12、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3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9,000 股,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5月9日上市流通。

  1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7人因离职、退休、岗位变更,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7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7月11日注销完成。

  14、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7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79,500 股,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6月8日上市流通。

  15、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离职、退休,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10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5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4月24日注销完成。

  16、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0人,符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90.15万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5月6日上市流通。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24,285,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3%;

  (2)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3)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750人;

  (4)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7日;

  (5)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股份授予情况

  (1)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5,838,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6%;

  (2)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3)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343人;

  (4)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2日;

  (5)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绩效考评不合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之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6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

  1、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绩效考评不合格的激励对象6人,持有尚未解除的限制性股票59,000股,占公司2024年4月24日总股本817,364,784股的0.0072%。

  2、回购注销价格

  由于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了2020年度每10股派现金0.50元人民币(含税)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6月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配现金0.70元人民币(含税);2023年6月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配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九、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之规定,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由3.31元/股调整为3.09元/股,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由3.56元/股调整为3.39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59,000股,其中回购首次授予股份46500股,回购预留授予股份12500股,本次回购股份应付金额合计186,060.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减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59,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绩效考评不合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59,0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3.09元/股和3.39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同时,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变更登记及变更注册资本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

  4、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为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业务期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内,所做衍生品业务总金额累计不超过2023年外汇收入额的100%(即折美元不超过72,187万美元)。

  3.特别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目的

  公司的销售业务中国际市场占有重要份额,外销业务中货款结算主要以美元计价。近年来,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公司在香港、美国、越南、柬埔寨、缅甸等地区或国家设立了公司,其日常资金结算除美元外,还有部分越盾、瑞尔、缅甸元等;公司进口中也有一部分设备及原辅料需支付非美元币种;同时,公司外币借款中除美元外,还有部分越盾。综合以上,汇率、利率若出现大幅波动,公司或将面临汇兑及利息损失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为有效防范汇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有必要利用金融工具规避相应风险。

  2、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针对进出口业务和外币资产及负债,利用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最大限度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所有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债务,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3、交易对象:经国家相关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业务期间、投资金额:业务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业务期间内,每笔衍生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业务期间内所做衍生品业务总金额累计不超过2023年外汇收入额的100%(即折美元不超过72,187万美元)。

  5、资金来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规避部分汇率、利率风险,开展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等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投资。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若合约到期公司或交易对手因流动性或其它因素导致不能按合约规定履约,将会产生信用风险,进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易导致所签署的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存在合规性风险和监管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规模,实行分期、分批的方式操作。在合约到期后可利用展期、差额结算等手段确保履约。

  2、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只与经国家相关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严控交易对手风险。

  3、严格执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避免操作风险。

  4、加强对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配套一定比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备查文件

  1、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张守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守刚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张守刚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名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商成钢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商成钢先生此前已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谨向张守刚先生、商成钢先生在各自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守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100股,商成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商成钢:1973年出生,学历:大专,工作经历:历任公司ISO9000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经理、管理者代表、制衣生产部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服装产品线总监。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24年5月25日持有本公司股票33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4年6月5日(星期三)。B 股股东应在2024年6月5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4年6月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上述第2项提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3、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传真、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5285166;

  传真:(0533)5418805;

  邮箱:likun@lttc.com.cn;

  联系人:郑卫印、李琨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及置备地点

  1、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置备地点:公司证券部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6”,投票简称为“鲁泰投票”。

  2.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授权表决意见表

  ■

  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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