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 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1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永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意见:提名委员会对于永鑫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认为于永鑫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能力和任职条件;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39号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且遵照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于永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于永鑫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永鑫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于永鑫先生个人简历
于永鑫,男,1987年5月出生,中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4月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6家公司。
●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2024年4月增加担保金额231,114.01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26,809.36万元(含汇率波动);截止4月30日担保余额1,679,067.64万元。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是否存在关联担保:是
●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形
●风险提示:2024年担保预计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预计范围内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担保预计情况
为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3年担保实施情况,经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预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0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57亿元,对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3亿元。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27.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32.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01、003及017号公告)
二、2024年4月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公司具体实施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按照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遵照相关制度要求,鉴于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2024年4月,公司增加担保金额231,114.01万元,减少担保金额126,809.36万元(含汇率波动)。月内增加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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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4月30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6,004.12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3,063.52万元。按照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之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应担保余额43,776.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所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的具体实施均在年初担保预计范围内,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4年4月30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79,067.64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7.9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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