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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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张鹏先生、戚振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殿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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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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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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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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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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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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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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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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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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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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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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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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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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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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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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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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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有效;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有效。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郁振华、彭佳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莱克电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