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40元
每股派送红股0.3股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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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20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71,350,3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8,540,136.80元,派送红股381,405,103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52,755,445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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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姜银台、姜明、叶春雷、肖传龙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33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33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40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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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652,755,445股摊薄计算的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40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8945881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岱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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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转股价格:13.31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9.93元/股
● “岱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6月3日
一、可转债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3号)同意注册,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发行了907.93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90,793.9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转股期限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90,793.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岱美转债”,债券代码“113673”。
根据《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本次发行的“岱美转债”自2024年1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岱美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72元/股。
因2024年3月19日向下修正“岱美转债”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15.72元/股向下修正为13.31元/股,故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为13.31元/股。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派送红股总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本次因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岱美转债”自2024年5月27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暂停转股,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6月3日)恢复转股,“岱美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3日由人民币13.3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93元/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8945881
邮箱:IR@daimay.com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派送红股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总额由508,539,684.80元(含税)调整为508,540,136.80元(含税)。
● 派送红股总额: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送红股0.3股不变,派送红股总额由381,404,764股调整为381,405,103股。
● 本次调整原因: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部分“岱美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271,350,342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派送红股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24年 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71,349,21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539,684.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7.76%。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71,349,21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送红股总额381,404,764股,派送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52,753,976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派送红股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因公司发行的“岱美转债”自2024年1月24日起开始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公司总股本已由2023年12月31日的 1,271,349,212增加至1,271,350,342股。
根据有关规定,2024年5月2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岱美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将不会再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岱美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派送红股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1,271,350,34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540,136.80元(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红股0.3股,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1,271,350,342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送红股381,405,103股。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