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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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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候国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候国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候国文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候国文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内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候国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候国文先生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候国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4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被担保对象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8.5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9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元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光电向工商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05443033XU;

  3、法定代表人:赵伟;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6、注册资本:229,977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2、保证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债务人: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4、被保证的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05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10,000,000.00(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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