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在相关比例填写时未留意到格式导入的变化,出现计提比例的列示错误,《2023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应收账款”之“(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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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
二、“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1、应收账款”之“(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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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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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2023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发生变化。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更正的内容将以黑体加粗对其进行标识。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文件校对和复核检查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5月27日前向深交所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及回复。截止目前,问询函回复内容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回复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五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3日)回复本次问询函,公司将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尽快完成回函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