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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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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5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5月25日,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68,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购买的最高价为54.74元/股,最低价为47.3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112.751789万元(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5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经公司内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1.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1,200股已于2023年6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241499)中所持有的4,078,383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9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3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5979847),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3. 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3年第四季度共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8,773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4. 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正在自主行权过程中,上表中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未包含自2024年4月1日起期权自主行权导致的股份变动,具体行权结果对股本结构的影响将于每季度结束后进行单独披露。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068,585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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