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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着公司的投融资、研发、运营管理、营销、市场开发等职能,有助于公司利用好北京地区的人才、金融等优势。为更好地发挥上述职能,公司同意为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5万吨前端拟开工建设,签署总承包合同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规则、行业标准确定,同意与河北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5月和7月分别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1亿元和2亿元的借款协议,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届满,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控股股东同意延长借款期限,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设立邢台市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留住和吸引成熟、优秀的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工程管理及车间基础工作等员工,同意在河北省成立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邢台市分公司的公告》。

  5.关于修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6.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巩固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着公司的投融资、研发、运营管理、营销、市场开发等职能,有利于公司利用好北京地区的人才、金融等优势。为更好地发挥上述职能,公司同意为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5万吨前端拟开工建设,签署总承包合同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规则、行业标准确定,同意与河北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5月和7月分别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1亿元和2亿元的借款协议,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届满,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控股股东同意延长借款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着公司的投融资、研发、运营管理、营销、市场开发等职能,有助于公司利用好北京地区的人才、金融等优势。为更好地发挥上述职能,公司同意为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

  2.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实收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1号楼1至10层101内08层01室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成立时间:2023年08月11日

  7.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经营情况:截止2024年3月31日,实收资本625万元;资产总额472.87万元,净资产417.98万元,营业收入176.62万元,净利润19.2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增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加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提高其资本实力、资产规模,增加现金流,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

  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5万吨前端拟开工建设,拟与河北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建伟

  4.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等

  5.住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东汪镇龙泉大街1100号316室

  6.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6,359.74万元,净资产7,499.64万元;收入5,587.75万元,净利润38.23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由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8.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发包人(全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河北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PC总承包,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5万吨前端及配套项目。

  3.合同价款暂估5亿元(含税),工程最终造价以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和现场签证等费用合计为基础并经发包人内部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4.计价方式:设备(承包人采购部分)价格以发包人认可的认质认价为准,另计取3.5%的采购、卸车、保管费用。材料、施工费按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执行。

  5.承诺

  5.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5.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备、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现场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所有分包需经发包方同意,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1. 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0,00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55%)标准上浮50%执行,即借款利率5.325%,无需抵押和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新能源”),该子公司现注册资本1,000万元,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960万元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960万元,本公司持股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98%。

  3.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权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签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之股权出售协议》所约定的第三笔交易价款的债权10,734,758.04元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部分借款,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印刷设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5台印刷设备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对价6,133.47万元,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6,133.47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快5GW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共同为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8,04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4,300万元,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13,740万元。增资完成后,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本公司持股51%,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规则、行业标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4.《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及配套项目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公司于2023年5月和7月分别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金额1亿元和2亿元的借款协议,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届满,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控股股东同意延长借款期限,原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自原协议期限届满至2025年7月31日,并综合考虑融资成本,借款利率为6%,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4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0.58亿,净资产60.75亿,收入64.22亿,净利润1.87亿;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期限:借款10,000万元和20,000万元期限自原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借款利率:年利率6%

  3. 补充协议构成对原协议的变更和补充,除补充协议明确规定的内容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1. 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0,00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55%)标准上浮50%执行,即借款利率5.325%,无需抵押和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新能源”),该子公司现注册资本1,000万元,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960万元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960万元,本公司持股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98%。

  3.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权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签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之股权出售协议》所约定的第三笔交易价款的债权10,734,758.04元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部分借款,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印刷设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5台印刷设备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对价6,133.47万元,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6,133.47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为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快5GW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共同为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8,04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4,300万元,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13,740万元。增资完成后,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本公司持股51%,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流稳定,为日常经营活动、项目建设提供充足资金。就公司向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事宜,董事会认为,借款利率参考了公司同期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4.《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邢台市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留住和吸引成熟、优秀的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工程管理及车间基础工作员工等人员,公司拟在河北省成立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2.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邢台市分公司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2.营业场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石相村西

  3.负责人:尹天长

  4.财务负责人:谢鹏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三、设立分公司目的及影响

  本次设立邢台市分公司,有利于留住和吸引当地优秀的管理人员、成熟的生产技术、工程管理、车间基础工作员工等人员,有利于公司员工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上述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3月21日、5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提案《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5.00)、《关于2024年度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提案6.00)、《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及配套项目总承包合同》(提案9.00)、《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续期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10.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4年6月12日下午17时前送达公司资本市场部。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 畅

  (五)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95;     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下午15:00。

  (二)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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