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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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1月27日,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截至2024年5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5,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68%,购买的最高价为61.15元/股、最低价为43.9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00,218,531.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公司原独立董事赵显先生因个人安排于2024年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0%。赵显先生已于第一届董事会换届时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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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005,884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