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1层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孙京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推选,公司董事、总经理彭涛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长孙京、董事朱家正、独立董事金野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静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2023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2024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0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8.01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金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雷世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明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4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吕廷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关于董事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关于监事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6、议案11,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89,099,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9%)、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有公司201,631,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持有公司201,631,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均已回避表决。
2. 议案1、议案6、议案7、议案11、议案12已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王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