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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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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4-04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0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方进行了对接,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共同对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且部分事项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组织协调各相关方加快核查,争取于2024年6月3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4-047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5月10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884,052,856.14元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存在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884,052,856.14元(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17%。

  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常占用公司的2,884,052,856.14元资金应在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884,052,856.14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出现“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公司按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还款情况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26日期间,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截至2024年5月26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88,405.29万元(未经审计)。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说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股票开始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表中:

  ①“占用总额”指占用方2020年期末占用余额并累加后续年度(至2024年5月26日)新增占用金额;

  ②“期间还款”指占用方2020年期末至2024年5月26日期间的还款金额;

  ③“占用余额”指占用方截止2024年5月26日的占用余额。

  三、关于公司督促其清偿占款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公司积极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及进展情况,了解和跟进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持续定期发函或现场问询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关于落实归还占用资金计划方案进度,催促其尽快清偿占款。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整改中。

  同时,公司积极聚焦主业,发挥产业优势,降本增效,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并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工作完成基础上,持续与投资人、债权人保持沟通,并加快推进重整申请相关层报审查工作。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2023年11月2日,南一农集团、江苏国星、南京苏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江苏苏农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目前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目前,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4年5月26日,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4年5月26日,南一农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500,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82,424,031股,合计持有公司182,924,731股。

  5、截至2024年5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92,611.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46.7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3,827.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6.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58,78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0.68%。截至2024年5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304,705.35万元、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231,369.29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231,369.29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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