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饰杰”)、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新诚”)、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农帮”)、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予适贸易”)计划自2024年5月1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3.65%无限售流通股A股。
●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5月27日,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今,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饰杰、丽水新诚、予适贸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30,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66%)、4,098,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88%)、1,9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18%)、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94%)。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659,99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466%。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4,139,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433%(总股本为774,920,000股,下同)。
(三)本次增持主体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公司3.65%股份。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5月16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增持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自有资金。
(八)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5月27日,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今,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饰杰、丽水新诚、予适贸易分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30,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66%)、4,098,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88%)、1,9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18%)、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94%)。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659,99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466%。
截至2024年5月27日,上海韵简持有公司股份84,893,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51%)、上海饰杰持有公司股份46,325,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81%)、丽水新诚持有公司股份42,42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51%)、丽水农帮持有公司股份39,072,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22%)、予适贸易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94%),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3,799,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898%)。(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