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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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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当日暂停申购业务,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对比例确认结果及暂停申购业务的具体事宜进行公告。投资者T+1日提交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T+2日对该申请确认失败,投资者可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20亿元-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赎回(含转换转出)的有效金额(如有))/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含转换转入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进行调整,详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7.2非直销销售机构

  ■

  ■

  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非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滚动持有期。持有期内该基金份额封闭运作。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可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如果该基金份额在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持有期。故投资者将面临在持有期到期前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错过持有期到期当月开放期以至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持有期的风险。

  本基金自首次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当月起,每月设置一次开放期,但投资者并非在每个开放期内均可赎回,只能在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品种,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融券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

  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5月2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转换份额的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8.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业务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只能在同时代理销售该基金多种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三、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司若暂停办理本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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