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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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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3638         债券简称:台21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5月23日,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台21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台21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1月2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台21转债”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公开发行了6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号文同意,公司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台21转债”,债券代码“113638”。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台21转债”自2022年7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6.87元/股。2022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87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70元/股调整为16.60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台21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台21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12月29日至2027年12月28日),并综合考虑外部宏观市场环境、股价走势及公司的基本情况等多重因素,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内,如再次触发“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1月2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台21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转债代码:113638         债券简称:台21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

  “台21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台21转债”将停止转股。

  ■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5月1日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台21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5月2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台21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台21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2024年5月28日(含2024年5月28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一83703555

  传真:0573一8370656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011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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