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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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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4-016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在广州远洋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黄南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李满董事参会并行使表决权;陈冬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王威董事参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炜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张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止。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4-015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满董事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黄南董事、陈冬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刘祥浩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已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峰、张柯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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