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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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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一026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0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朝先生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钱云芳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现经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同意补选钟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钟超,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在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8月至今,在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4月至2024年3月,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4年3月至今,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钟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一027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钱云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钱云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钱云芳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钱云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钱云芳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钱云芳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钱云芳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钟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钟超,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在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8月至今,在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4月至2024年3月,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4年3月至今,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钟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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