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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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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3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其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勇先生、陈子笛先生、洪仁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赵纯祥先生、张冰先生、陈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亦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中,赵纯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陈文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 勇先生:1959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民盟潜江支委成员。曾先后任湖北摩托车厂厂长秘书及办公室副主任、黄州市医药化工厂常务副厂长,于1995年11月创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2001年在潜江市泽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本公司。现担任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及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天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武汉低维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及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468,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除陈子笛先生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子笛先生:1987年5月出生,特许金融分析师,2009年毕业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会计金融专业,2010年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会计金融专业,硕士学历。曾先后任7-Eleven合伙人、上海美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恺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总监,现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

  陈子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洪仁贵先生:198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中粮生化(安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牛磺酸事业部总经理、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洪仁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纯祥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系副主任,教授,中国成本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中国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澳大利亚 Curtin 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管理者激励、成本管理、宏观经济政策与企业财务行为等问题,主持或主研《转型经济背景下我国企业员工收入差距研究》、《湖北省国有企业创新导向激励问题研究》、《后薪酬管制时代国企管理者隐性激励问题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各类企业委托课题等。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兼任锐科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纯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冰先生,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运动生理学专业,博士学历,清华大学体育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管理及高水平体育代表队医务监督、机能检测评定、功能训练、运动损伤治疗与康复。在SCI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专著译著教材12部,专利9项。曾任教于西北师范大学体育系,担任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现任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文女士: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营养师,食品营养学博士,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有机合成专业,硕士毕业于日本东京都立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博士毕业于日本静冈县立大学食品营业学专业,长期从事营养与功能食品研究、功能食品管理研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曾任北京联合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功能农产品委员会副会长、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营养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营养学会营养与保健食品分会委员。

  陈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3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2 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董世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选举段伟林先生、马艳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三、其他说明

  上述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董世豪先生:197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先后在黄冈市制药厂销售科、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本公司销售部工作以及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担任武汉安珀贸易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世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6,53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段伟林先生:197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曾先后任北京六采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财务科科长;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北京金菱一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经理;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段伟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马艳娇女士:1989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2013年进入本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质量管理部环氧乙烷质量班长、牛磺酸事业部安全管理员,现任公司安环部主管。

  马艳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4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6月21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00、提案3.00至提案7.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提案3.00至提案6.00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9.00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0至提案11.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4年4月19日、4月30日及5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提案10.00至提案11.0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提案10.00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提案11.00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因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故提案9.00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股东登记表、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股东登记表、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须于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且传真后需电话确认(0728-6204039),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 2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等有效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盛捷、赵秀丽

  联系电话:0728-6204039

  联系传真:0728-6202797

  电子信箱:tzz@chinataurine.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 2 号。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65”,投票简称为“永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6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6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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