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此授信金额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此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金额,最终实际融资业务品种、金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等合同为准。
全资子公司重庆捷荣汇盈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汇盈”)、东莞捷荣模具制造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具制造”)已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同意重庆汇盈、模具制造为公司向招商银行在不超过上述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金额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意重庆汇盈以持有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分区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为公司向招商银行在不超过上述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金额内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内容以重庆汇盈、模具制造及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无反担保,重庆汇盈、模具制造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子公司重庆汇盈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拟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的资产为重庆汇盈持有的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分区N3-15号地块、N3-16-1号地块、N3-17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号为渝(2019)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843742号、第000843777号、第000843694号)。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子公司、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及抵押担保,是为了公司日常融资进行的担保行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本次拟抵押的资产外,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融资效率,有效支持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公司将持有的部分房产为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房产为:东莞市长安步步高路408号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1号至4号房产(产权证号为粤(2023)东莞不动产权第0059728、0059730、0059731、0088690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46,763.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本次资产被抵押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被抵押的主要资产将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汇盈股东决定;
2、模具制造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