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1号楼12层-1201&12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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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议题进行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财务总监汤虚谷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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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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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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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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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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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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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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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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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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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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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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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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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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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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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本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5-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6、议案9-议案11、议案1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中,田溯宁先生、亚信信远(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亚信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亚信信合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亚信融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亚信恒信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6回避表决;参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应当对议案9-议案11回避表决;何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1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一尘、李茹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