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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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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4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被担保人不是公司关联人;

  ● 本次公司为丽尚美链人民币1,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493.71万元;

  ● 风险提示:丽尚美链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丽尚美链拟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多个《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拟向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1,900万元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实际融资金额和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为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8.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6.4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2.1亿元。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7BUT9P4G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工万创意中心2幢301室

  4、法定代表人:诸葛子凡

  5、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8、信用情况:不属于被失信执行人/单位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量信息”)持股49%。

  公司与声量信息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担保期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6,931.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8%。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逾期金额为493.71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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