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361,968,255.00元(含税)调整为364,513,435.00元(含税)。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公司2023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131,624,820股调整为132,550,340股。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4年4月2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313,800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332,188,8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3,126,840股后为329,062,0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1,968,255.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3.94%。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332,188,8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3,126,840股后为329,062,05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转增股本131,624,820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63,813,710股。
如自2024年4月26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及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313,8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16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332,188,8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的股份数813,04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331,375,850股。根据上述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332,188,8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813,040股后为331,375,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4,513,435.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4.39%。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332,188,8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813,040股后为331,375,85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转增股本132,550,340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64,739,230股。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