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 2024年5月21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35.62%,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
●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540,602.24元及-5,420,215.19元,均为亏损,股价涨幅与公司业绩不匹配。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判断,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5月21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35.62%,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540,602.24元及-5,420,215.19元,均为亏损,股价涨幅与公司业绩不匹配。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情况
近日,据相关媒体信息,公司被列入玻璃基板概念股,经公司自查,公司玻璃基TGV产品目前不具备量产能力,未形成营业收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5月21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35.62%,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540,602.24元及-5,420,215.19元,均为亏损,股价涨幅与公司业绩不匹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判断,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已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