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先生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目前尚无结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波动幅度较大,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789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卫股份关于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先生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6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7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李平先生尚未收到前述立案结果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卫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