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目前,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支行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现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2,000万元,并获得收益4.140822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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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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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为26,000万元,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授权范围,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