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2日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议案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议案12、13、1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5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4月23日、4月27日、5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7日、6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0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牛佳琪、李鸿良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每个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1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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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第一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3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无效。
2、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暨拟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5月15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郭经纬、赵晋琳、李固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郭经纬、赵晋琳、李固根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根据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任命公司分管法务、风控、内控等职能的副总裁杜汛女士兼任首席合规官,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杜汛简历详见附件2。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2023年度综合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结合下属各企业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振业集团2023年度综合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明确了后评价工作的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式、组织管理等,对公司下属企业的30个投资项目在2023年度的投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上年度项目投资后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杜汛女士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共3人)
郭经纬:男,1961年4月生于陕西西安,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执委会督查室主任、总指挥部开闭幕式副总指挥,深汕(尾)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深圳市贸促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1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中非经贸投资战略研究院院长。
郭经纬先生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有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赵晋琳:女,1968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先后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暨南大学和美国密苏里大学,并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曾任四川德阳东方电机厂电大教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罗湖分局、涉外分局、所得税处注册税务师、副科长,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银盛数惠数字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凌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晋琳女士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有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李固根:男,1983年4月生于湖北黄冈,汉族,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曾供职于金杜律师事务所、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固根先生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有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附件2:杜汛女士简历
杜汛: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士,高级经济师。1997年7月起先后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团委书记、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8月起兼任公司党委委员,2024年4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5月起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