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4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19,913,678股,占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的63.163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0,88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7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032,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9,696,0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22%;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0%;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15,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7%;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1%;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41%。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9,696,0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22%;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0%;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15,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7%;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1%;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41%。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19,696,0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22%;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0%;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15,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7%;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1%;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41%。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9,696,0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22%;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0%;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15,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7%;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1%;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41%。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877,6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70%;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060,3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01%;反对67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51%;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179,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167%;反对67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1%;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41%。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邹艳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2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