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选举徐永模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徐永模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4年5月起。

  2、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以下委员会组成: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主席:李叶青先生

  委员:李叶青先生、徐永模先生、Martin Kriegner先生、黄灌球先生

  (2)公司治理与合规委员会

  召集人/主席:罗志光先生

  委员:罗志光先生、刘凤山先生、陈婷慧女士、江泓先生、张继平先生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主席:江泓先生

  委员:江泓先生、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徐永模先生、罗志光先生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主席:张继平先生

  委员:张继平先生、黄灌球先生、江泓先生、李叶青先生、陈婷慧女士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主席:黄灌球先生

  委员: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江泓先生、罗志光先生、徐永模先生

  3、关于聘任李叶青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李叶青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自2024年5月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刘凤山先生、杜平先生、梅向福先生、杨宏兵先生、徐钢先生、陈骞先生、叶家兴先生、王加军先生、卢国兵先生、汤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自2024年5月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关于聘任叶家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叶家兴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自2024年5月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关于聘任陈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陈骞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自2024年5月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7、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结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为本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二。

  8、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2024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为本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2024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一: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简历

  徐永模先生,1956年4月出生,工学硕士、留英博士/博士后。1982-1983年,北京新型建筑材料厂石膏板分厂助理工程师;1986-1988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混凝土与房建材料研究所混凝土试验室负责人;1988-1991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技术情报中心副主任;1998-2002年,中国建筑材料研究院副院长;2002年4月至2017年4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专职副会长;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协会会长;2016年12月至2022年7月,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执行会长,2007年3月至2022年7月,中国建筑砌块协会理事长;2007年10月至2019年7月,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1年12月至2019年3月,中国硅酸盐学会理事长;2021年4月至2024年5月,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荣誉会长。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叶青先生,1964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裁、总工程师、党委书记,中国建材联合会首席专家、专家委执行主任。李叶青先生自1984年7月先后毕业于武汉建材学院硅酸盐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武汉工业大学工业管理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武汉工业大学硅工系教师、团委副书记;1987年11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中心化验室质量控制工程师、石灰石矿副矿长、扩改办副主任、生产技术处长,1993年1月任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副厂长,1994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后改称总裁)、总工程师。1994年起,出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4月起,出任阿曼水泥股份有限公司(Oman Cement Company)董事长。2009年3月至今,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2000年5月至今,任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4年1月至今,任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执行副会长。

  刘凤山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关系学硕士。1987年7月毕业于昆明工学院选矿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至1998年8月,先后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赤马山矿技术员、车间主任、副矿长、矿长、党委书记;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录山矿矿长、党委书记;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黄石市纪委副书记;2004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黄石市委副秘书长;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黄石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9月起,任华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出任公司副总裁。

  杜平先生,1970年8月出生,管理学硕士。199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投资学专业; 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加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投资发展部科员、技术中心咨询部科员、计划发展部科员、计划发展部部长助理、计划发展部副部长;2003年1月至2011年1月先后担任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西藏高新建材集团总经理、华新水泥西南区域行政经理。2012年9月,首批入选“湖北省123重大人才工程”。2011年2月起,先后任本公司鄂东水泥事业部总经理、云南事业部总经理、中部区域总经理。现任湖北省青联常委。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梅向福先生,1972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工学学士;200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4年加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技术员、机动处副处长、阳新公司副总经理、武穴公司副总经理、武穴公司总经理、东南区域总经理,株洲公司总经理,维修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湘粤水泥事业部总经理、增长与创新业务负责人、运营与成本业务负责人、新业务事业部总经理、东部区域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杨宏兵先生,1972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1995 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今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锻压专业,获工学学士。2015-2018年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获EMBA硕士学位。于1995 年加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设备动力处工程师、干法分厂设备主管工程师、宜昌公司总经理助理、宜昌公司副总经理兼二期建设项目经理、宜昌公司执行总经理、秭归公司执行总经理、鄂西区域生产总监、鄂西区域总经理。2011 年 2 月起,先后任本公司鄂西南水泥事业部总经理、华新环境工程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水泥业务部主任。2011 年 2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6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徐钢先生,1978年3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7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同期修学华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到2005年5月,先后在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和北京顺发水泥有限公司担任安全工程师、安全经理、工艺经理。2005年5月到2009年5月,先后任拉法基瑞安水泥中国区并购项目融合经理,组织机构优化项目经理,中国区战略经理。2009年5月到2015年12月先后担任拉法基贵州地区市场总监、重庆地区商务总监和云南地区销售总监。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华新水泥云南事业部市场总监。2016年4月起,先后任公司增长与创新业务负责人、战略发展及采购业务负责人、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兼战略部负责人、海外区域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18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陈骞先生,1978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资深会员。2001年6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世界经济系学士学位;2008年6月毕业于美国安德森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参加工作,2020年加入本公司。主要工作经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摩立特咨询集团高级咨询顾问,西卡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IMI关键流体大中华及韩国区财务总监,必维国际检验集团中国区工业设施及大宗商品首席财务官,特斯科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2021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叶家兴先生,1981年8月出生,武汉科技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参加工作,主要工作经历:首钢集团矿业投资公司法务专员、首钢集团首钢矿业投资公司菲律宾公司法务经理兼办公室主任、首钢集团矿业投资公司投资法务部负责人、中国铝业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运营经理、中国华信邮电经济开发中心法务部总经理、链家集团(北京)法务中心总经理。2017年5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法务总监、法务合规及证券投资者关系业务负责人,兼管公司团委工作。2019年8月至2021年4月,出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21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起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王加军先生,1980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工艺设计工程师。2006年6月加入本公司,先后任公司工艺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环保技术部部长,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研发总监、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环境工程事业部总经理、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助理副总裁。2021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卢国兵先生,1970年6月出生,在职本科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并加入华新。主要工作经历:华新建安员工、科技开发公司采购员、销售公司业务员、熟料科长、上海市场部经理、南通公司营销经理、执行总经理、信阳公司执行总经理、鄂西北水泥事业部营销总监、鄂西水泥事业部副总经理、湖北西区事业部混凝土总监、华新混凝土有限公司及华新混凝土(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混凝土事业部总经理兼华新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新混凝土(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混凝土业务总监(助理副总裁)。

  汤峻(TANG JUN)先生,美国籍,1970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美国密西根中部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乔治亚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职高级工程师。1992年参加工作,2019年加入华新。主要工作经历:IBM中国 System Engineer,美国Agilysys Inc.公司 Executive Consultant,武汉传威光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新数字化创新中心总监(助理副总裁)、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副主任(数字化创新)。

  附件二: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结果的议案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当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计划”)。现将2023年计划授予结果予以明确。

  一、2023年业绩考核情况

  2023年计划以2023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业绩考核可归属比例(X),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为2023年预算完成率和所处对标企业排名求和的方式,具体如下:

  ■

  二、2023年计划股票授予结果

  根据2023年计划相关规定:(1)公司层面业绩部分未达标,则对应未归属份额不得解锁,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处置,产生收益的归公司所有。(2)激励对象个人2023年度业绩考核完成率(Y)未达100%时,个人可归属权益数量=个人获授的权益数量×X×Y,未归属部分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处置,产生收益的归公司所有。因此,2023年计划授予的份额需做如下调整:

  ■

  截至目前,2023年计划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2,917,577股,根据2023年业绩考核结果,合计241,764股无法归属,该部分无法归属的股份,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处置,产生收益的归公司所有。2023年计划实际最终授予2,675,813股,将按照2023年计划规定的锁定期及解锁期安排予以实施。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编号:2024-01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明进华先生主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重要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明进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楼贵宾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叶家兴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陈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之核数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菁、梅梦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