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提升了中小投资者获得感。”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刘晨表示。
严监管将加码
从监管部门释放的政策信号看,IPO监管将再度加码。
一方面,强化拟上市企业行为约束,证监会5月15日发布实施《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对发行人提出诸多新要求,包括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刊登致投资者的声明,强化“关键少数”与投资者共担风险的意识,强化未盈利企业相关信息披露等。
“在防止企业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的同时,这些举措还体现出了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同时有助于真正发现具备创新能力和长期发展价值的优质企业,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说。
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近期再度强调,坚持“申报即担责”。
“发行人、中介机构等都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环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说,监管部门近期明确,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扩大覆盖面,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线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将大幅提升发行上市监管效能。从近期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也可以看出,“一督就撤”“带病闯关”等行为必遭严惩。
赵锡军进一步提醒,首发企业应树立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中介机构也要勤勉尽责,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