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4-044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代董事长王宏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长马宏先生因被留置无法正常履职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对应内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1、18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8、10、13、14、15、1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14、15、16,关联股东赵芳彦、王宏臣、江斌、魏慧娟、王文涛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鹏、秦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