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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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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40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回报社会,于2012年6月发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坚持持续回报社会,支持扶贫济困、助学、救灾等重点领域公益慈善事业,根据《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章程》及公司《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基金会捐助1,949.446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的公益支出,同时鼓励员工个人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2、因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在基金会担任理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基金会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就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金会名称: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

  (2)基金会性质:非公募

  (3)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米新滨

  (4)注册资金:200万元

  (5)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TCL国际E城G1栋9楼

  (6)设立批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7)设立时间:2012年6月20日

  (8)业务范围:扶贫济困:1.资助贫困地区发展,资助改善贫困地区人群的生活水平等扶贫济困事业;2.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扶持和资助贫困弱势群体接受就业指导服务;助学:1.资助学校建设、改善教学设施项目等助学公益事业;救灾:1.资助自然灾害公益援助活动,向重大灾害受困人群提供帮助;2.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3年度,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2023年度收入12,114.33万元,其中捐赠收入11,895.04万元。2023年度公益慈善事业支出5,875.77万元,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占本年支出的比例为96.33%。

  由于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在基金会担任理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基金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基金会捐助1,949.446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的公益支出,主要用于扶贫济困、助学、救灾等重点领域公益慈善事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持续深耕慈善公益领域,契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符合公司在ESG方面的工作部署和规划,公司将发动和依靠企业自身、员工力量进行基础教育帮扶、助学、扶贫济困、救灾等公益活动,鼓励高管、干部、员工自愿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

  (2)本次向基金会进行捐赠,也是积极落实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体现,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公司自身发展。

  (3)公司将依据《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管理制度》持续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助力公司全面发展。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4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基金会及其关联人除已披露事项外,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了关于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1、本次公司向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捐赠,积极落实企业责任,为公益慈善事业贡献绵薄之力,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该事项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影响力及软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本次捐赠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39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邮件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毛天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毛天祥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原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用前述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后,拟对部分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涵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CEO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七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针对内部控制相关法规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制度一内部控制评价》以及涵盖工程、投资、固定资产、担保、对子公司控制事项等七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上述部分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38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邮件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东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沈浩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弃权票0票。

  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推举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杨进先生、张长旭女士、赵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召集人为董事长李东生先生;

  2、推举沈浩平先生、张长旭女士、赵颖先生、Aimin YAN先生、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赵颖先生;

  3、推举黎健女士、章卫东先生、Aimin YAN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章卫东先生;

  4、推举廖骞先生、Aimin YAN先生、赵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Aimin YAN先生。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弃权票0票。

  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黎健女士、廖骞先生、杨进先生、张长旭女士、赵颖先生、Aimin YAN先生、章卫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CEO(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沈浩平先生为公司CEO(首席执行官),聘任秦世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田玲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秦世龙先生、田玲玲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CEO(首席执行官)沈浩平先生提名聘任:

  张长旭女士为COO(首席运营官)兼CFO(首席财务官);王彦君先生为SVP(高级副总裁)。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人员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聘任CFO(首席财务官)的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原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用前述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后,拟对部分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涵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CEO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七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针对内部控制相关法规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制度一内部控制评价》以及涵盖工程、投资、固定资产、担保、对子公司控制事项等七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上述部分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CEO(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沈浩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张长旭女士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王彦君先生简历:男,1983年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彦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3,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除此持股情况及上述任职以外,王彦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世龙先生简历:出生于1986年,东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经济师,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法务部副部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世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1,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除此持股情况及上述任职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玲玲女士简历: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业骨干。田玲玲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2-23789787

  传真号码: 022-23789786

  电子邮箱:qinshilong@tzeco.com/ tianlingling@tzeco.com

  办公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37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5人,代表公司股份1,221,879,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58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1,107,484,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2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5人,代表股份114,394,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29%;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4人,代表公司股份115,601,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8%。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20,83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

  反对82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弃权212,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20,83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

  反对827,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弃权213,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20,837,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7%;

  反对83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弃权212,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4.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220,83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

  反对82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弃权212,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21,193,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

  反对68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914,98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2%;反对686,4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8%;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19,52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6%;

  反对961,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弃权1,389,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250,56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64%;反对961,3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6%;弃权1,389,517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11,146,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16%;

  反对5,271,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5%;

  弃权5,46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4,867,95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151%;反对5,271,827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03%;弃权5,461,6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5%。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4,74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4%;

  反对857,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4%;

  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742,98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4%;反对857,0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4%;弃权1,4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21,02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

  反对85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749,78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3%;反对851,6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7%;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1,3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760%;

  反对93,862,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18%;

  弃权6,62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1%。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黎健女士、廖骞先生、杨进先生、张长旭女士6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李东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06,985,00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0%,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沈浩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06,992,6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6%,表决结果为当选。

  (3)选举黎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20,473,7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表决结果为当选。

  (4)选举廖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3,678,82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88%,表决结果为当选。

  (5)选举杨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20,462,4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表决结果为当选。

  (6)选举张长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46,366,26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199%,表决结果为当选。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Aimin YAN先生、赵颖先生、章卫东先生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Aimin YAN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20,620,03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9%,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赵颖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20,697,64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表决结果为当选。

  (3)选举章卫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20,619,9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9%,表决结果为当选。

  1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毛天祥先生、罗仑先生2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职工监事秦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毛天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10,136,27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9%,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罗仑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20,542,62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表决结果为当选。

  14.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20,477,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2%;

  反对1,16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弃权23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198,79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7%;反对1,169,0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3%;弃权233,59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20,447,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8%;

  反对1,19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1%;

  弃权23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168,79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7%;反对1,199,0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2%;弃权233,59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杨雪、张玉慧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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