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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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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李凌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3,235,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246%(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70,977,33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1,937,76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9,039,573股,下同。)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0,667,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3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2,568,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0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482,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31%。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3,233,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0%;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3,233,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0%;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3,234,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81,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3,233,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0%;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3,234,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81,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3,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0%;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4,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81,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3,233,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0%;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3,233,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0%;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96,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7%;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7%。关联股东李桃元、丁宏宝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联营企业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24,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3%;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李桃元、刁建明、丁宏宝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81,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3,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0%;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4,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81,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842,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李广红、刁建明、丁宏宝、宋江涛、纪玉玲、林袁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95,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92%;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3,4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弃权1,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73%;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1,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26%。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2024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4,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81,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峰、冯曼;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营运船舶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故基本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运船舶“盛航化6”轮,于2024年5月15日在新加坡锚地空载待泊,23时55分船舶机舱因不明原因出现明火,全体船员立即启动消防部署,并有效控制了火情。同时船舶也紧急联系新加坡相关主管机关,请求协助灭火。公司第一时间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全力开展救援工作。2024年5月16日8时许,船舶确认火灾全部扑灭且无复燃危险。

  事故发生后,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内海事主管部门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事故仍在调查过程中,事故原因尚在确认中,公司尚未收到新加坡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公司将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及后续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事故未造成船员伤亡,未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

  2、本次事故对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尚在统计确认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盛航化6”轮船舶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1,125.81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0,685.42万元,账面净值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总额的2.48%。公司已就“盛航化6”轮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了船舶险、船东保赔险。截至目前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已受理该案件。

  “盛航化6”轮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船舶,该事故属于船舶险的承保范围,免赔额为人民币150,000元,即赔偿金额超出免赔额人民币150,000元的部分,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担。

  3、“盛航化6”轮因配合新加坡相关主管机关的事故调查及后续修理会产生船期损失,该轮后续恢复营运时间暂无法确定,公司暂无法准确预计本次事故对公司造成的船期损失。该轮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18.64万元,占公司2023年合并营业收入的3.58%,该轮2023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利润人民币1,366.91万元,占公司2023年合并主营业务利润的3.46%。

  后续如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监管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当前及后续工作

  本次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启动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并将积极配合新加坡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后续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船队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深入开展对公司营运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防范事故的发生。

  公司将根据本次事故的进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将4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2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097.7333万股变更为16,967.533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97.7333万元变更为16,967.5333万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0031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85668787

  传真号码:025-85668989

  电子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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