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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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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4-019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召集及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辛永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6人;公司董事张之武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彦策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席月民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解小雨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马飞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及其下属各局院、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所持公司股份数量385,207,800股,已就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7.0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其他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及其下属各局院、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所持公司股份数量385,207,800股,已就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8.0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其他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计划及计划为子公司办理2024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7.01、7.02、8.01、8.02、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01、8.01涉及关联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冬梅、赵沁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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