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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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因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赵龙节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长李岩先生、独立董事李大进先生、独立董事秦虹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士尧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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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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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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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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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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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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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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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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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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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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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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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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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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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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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6亿元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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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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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题9《关于公司2024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议题10《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议题15《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6亿元借款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358,298,338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卓颖、苏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