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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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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1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启东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廖杰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4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包含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票数。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9、议案10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潘舒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环节。

  公司已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披露,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鉴于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4年5月)》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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