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15: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1701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636,319,3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6.1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441,372,0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92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194,947,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19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757,775,5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07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552,775,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26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法律顾问参加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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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回避表决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关联资金拆借的议案》
关联股东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866,624,216股;回避表决情况:回避。
关联股东2: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69,311,196股;回避表决情况:回避。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嫱、李佳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电投产融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