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一038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颖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变更为“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9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06%股份的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2024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事项的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80,509,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系公司控股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新增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临时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5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