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吴壹建董事长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6人、代表股份343,848,34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7804%。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337,572,138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6528%;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9人、代表股份6,276,209 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277%。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326,039,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5806%。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7,809,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99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提案1、2、3、4、5、7、8、13、14;
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提案6、9、10、11、12。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进行资金调拨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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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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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提案审议完毕后,参会股东还分别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旭光、徐帅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