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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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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前,“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8.00元/股。

  2.本次调整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7.80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13日。

  4.本次调整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公开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39),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历次可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35元/股。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4元(含税),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35元/股调整为8.1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17元/股调整为8.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予以注册,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617,977股,发行价格7.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本次新增股份将于2024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00元/股调整为7.80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P1=(P0+A*k)/(1+k)

  P0=8.00元/股(调整前转股价格);

  A=7.12元/股(增发新股股价);

  k=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505,617,977股/1,771,937,784股=28.5347%

  P1=(P0+A*k)/(1+k)= (8.00+7.12*28.5347%)/(1+28.5347%)=7.8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3日生效。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引发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部湾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予以注册,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本次发行的505,617,977股新增股份将于2024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1,771,937,784股增加至2,277,555,761股。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北部湾港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1,121,630,261股增加至1,277,669,586股,持股比例由63.30%被动稀释至56.10%,被动稀释比例为7.2%,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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