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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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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兴良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6,833,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97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404,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0.412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数18,42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66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6,819,3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913,26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

  反对1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弃权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冯凯燕女士、丁嘉宏先生,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隽律师、王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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