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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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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6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特1号云图控股办公楼4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牟嘉云女士

  6、会议通知公告: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变更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0,414,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1,692,302股1的46.6355%。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8,953,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01%。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461,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60,276,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60,276,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60,276,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333,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4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60,276,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60,276,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91,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1%)、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276,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91,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1%)、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鉴于本提案涉及牟嘉云女士的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牟嘉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需对本提案回避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牟嘉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宋睿先生、张明达先生、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10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持股份数量合计431,826,549股,未参与该提案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8,507,36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49,0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鉴于本提案涉及孙晓霆先生、樊宗江先生和张鹏程先生的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其作为关联股东需对本提案回避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孙晓霆先生、樊宗江先生、张鹏程先生所持股份数量合计509,520股,未参与该提案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59,824,39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49,0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333,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4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9,465,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6%)、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868,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0,333,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4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和王方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1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数为1,207,723,762股,其中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股、731,140股、2,060,320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1,692,30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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