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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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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公司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柯愈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帆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朱桂林、副总经理程亮荣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9、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10、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11.01《振华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11.02《振华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11.03《振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11.04《振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11.05《振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11.06《振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11.07《振华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11.08《振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13、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已于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学文、冯叶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5-01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4月30日,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89,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16%,成交的最高价为8.93元/股、最低价为8.50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5,522,505.98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3.3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89,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16%,成交的最高价为8.93元/股、最低价为8.50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5,522,505.98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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