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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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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9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曹海霞女士、杨宇翔先生、薛健先生、黄海明先生、赵广宇先生、刘江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肖建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曹海霞女士简历

  曹海霞女士,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4年4月2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曹海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海霞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曹海霞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46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05%。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61%。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4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4%;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2%;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2.0544%;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5740%;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37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楼永辉律师、林佳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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