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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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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4-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振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志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税金及附加同比上升118%,主要系收入结转同比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上升79%,主要系费用化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72%,主要系是联合营企业亏损等原因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上升82,432%,主要系结转苏河湾项目酒店系列资产所致;

  5、所得税费用同比上升52%,主要系各项目盈利性存在结构性差异,部分盈利项目结转收入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6、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490%、16%,主要系税金及附加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等原因所致;

  7、持有待售资产较年初下降49%,主要系结转苏河湾项目酒店系列资产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31%,主要系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所致;

  9、应付债券较年初上升48%,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34%,主要系支付工程款、税费减少导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3%,主要系投资支付增加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2%,主要系控制融资规模,有息负债增长幅度下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房地产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志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志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4-2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以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会议于4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补后委员会名单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3名)

  张钰明(主任委员)、沙振权、宋丁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

  王一江(主任委员)、刘凤喜、张钰明

  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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