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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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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3年末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20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20,063,938,527.12元(含税);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水电具有可再生、无污染、技术成熟、调峰能力强等特点,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水电的清洁能源优势日益凸显。

  2023年,我国政府继续对清洁能源给予高度重视,在能源发展、能源消费、市场建设等方面持续出台政策,大力支持以水电、太阳能、风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行业发展。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指出新型电力系统是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要任务,确保能源电力安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以2030年、2045年、2060年为重要时间节点,形成加速转型期、总体形成期、巩固完善期三步走发展路径。新能源开发实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引导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

  能源发展方面,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提升非化石能源替代能力,形成风、光、水、生、核、氢等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积极推进先进高效的“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能源消费方面,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电源结构方面,增强常规电源调节支撑能力,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电扩机、流域梯级规划调整等,依法合规开展水电机组改造增容;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资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

  电力市场方面,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市场机制逐步完善。中长期交易常态化运行、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部分省份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跨省跨区中长期市场平稳运行,省间现货市场调剂余缺,对大范围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互济保供发挥了积极作用。

  绿色发展方面,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05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2.7%,占全球新增装机的一半,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

  (二)电力供需情况

  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各省级电网均未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创造了近年来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最好成效;冬季,多地出现大范围强寒潮、强雨雪天气,全国近十个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部分省级电网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措施,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供应方面,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突破50%,达到53.9%。

  电力消费方面,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以大型水电运营为主要业务,为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目前水电总装机容量7179.5万千瓦,其中,国内水电装机7169.5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17.01%。公司以“精益求精”的精神和“责任担当”的态度管理运行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等六座水电站,为社会持续提供优质、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向上向好,在安全环保、能源保供、水库调度、精益生产、技术引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流域梯级电站发电量2762.63亿千瓦时,在发挥梯级电站综合效益、节能减排、能源保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公司在坚持做强做优水电主业的同时,积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和相关新兴领域战略投资,全年实现投资收益47.5亿元。如期实现甘肃张掖抽蓄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全面受托运维浙江长龙山抽蓄电站,年内获取安徽休宁、湖南宁乡抽水蓄能项目资源240万千瓦。公司积极推进金沙江下游“水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首批新能源场站顺利投产,水风光一体化实践走深走实。智慧综合能源业务初具规模,实现分布式光伏与储能领域双级跃升,江苏省首个共享储能项目(江苏丰储200兆瓦/400兆瓦时共享储能项目)等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国际业务稳中有进,海外运维项目平稳有序开展,全年跟踪新能源装机规模约97.4万千瓦,顺利实现公司首个境外控股新能源项目一一秘鲁Arrow光伏项目成功交割,推动公司在秘鲁区域发、配、售产业链不断加强,基本形成“水风光”互补业务良性发展格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完成发电量2762.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0.15亿千瓦时,增长5.34%;实现利润总额324.13亿元,同比增加26.47亿元,增长8.8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2.39亿元,同比增加35.13亿元,增长14.81%;每股收益1.1132元,同比增加0.1435元,增长14.8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持股数量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集团-中信证券-18三峡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三个账户合并计算。)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持股减少,主要原因系其2019年、2022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G三峡EB1”、“G三峡EB2”自2020年4月13日、2023年6月2日开始进入换股期,有投资者换股所致。)

  (期末持股数量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四个账户合并计算。)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8人,委托出席4人,其中张星燎董事委托马振波董事,王洪董事、滕卫恒董事委托张必贻董事,洪猛董事委托文秉友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马振波先生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如下:

  (一)因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50%,本年不再计提。

  (二)本年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20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20,063,938,527.12元(含税)。

  (四)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主要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增长和防风险并重,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推动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再上新台阶。公司全年发电量预算为3088亿千瓦时,其中六座梯级电站力争实现发电量3074亿千瓦时;全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838亿元。(为公司目标,不代表业绩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马振波、张星燎、胡伟明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项目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项目计划。2024年,公司结合大水电行业涉及移民多、偏远贫困地区多、与电站生产秩序关系密切等特点,计划安排履行社会责任项目59项,项目涵盖定点帮扶、库区帮扶、新业务区域企地共建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5月2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6人,委托出席2人,其中盛翔监事、谭可监事委托马之涛监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义先生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融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主要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决策及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整体健全有效,在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保障电力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增强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等方面,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目标。

  (七)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预案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主要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增长和防风险并重,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推动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再上新台阶。公司全年发电量预算为3088亿千瓦时,其中六座梯级电站力争实现发电量3074亿千瓦时;全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838亿元。(为公司目标,不代表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38,970,860.70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20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20,063,938,527.12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3.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做出的相关承诺;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预案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2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3月9日、4月10日、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三)特别决议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

  4、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0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2215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杨             邮    箱:cypc@cypc.com.cn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

  邮政编码:100033

  (二) 注意事项: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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