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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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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为应对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市场需求变化,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着力于提质增效、降本控险,强化创新驱动和管理对标提升,明确以“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为核心的战略目标,坚定以“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以政策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抓手,客户为中心,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新的盈利点。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介绍

  (1)新能源业务

  ①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

  为贯彻“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推动“光、储、充/换”业务落地,集团锚定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的长期战略发展方向,中期聚焦异质结、异质结/钙钛矿叠层技术路线,短期统筹电池、组件产能最优化布局,迅速搭建光伏产品制造团队,汇聚异质结领域高端技术人才,融合新能源产业一体化解决方案,塑造国内外市场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造宝馨光伏新名片。

  2023年5月,怀远基地二期6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试生产基地投资协议签订完成,进一步加强公司与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关系。目前怀远生产基地一期异质结电池与组件相关设备已进场调试,将于近期试车投产,该基地是公司在异质结高端智能制造领域的核心生产基地,与安徽大禹实业集团联合出资建立。

  基地开发建设标准化异质结电池、组件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封口机、电池套膜机、自动分选机等主要设备。建成后将与内蒙古鄂托克生产基地联动协同,加速推动异质结技术规模化量产,满足未来市场高效率、高稳定性、高性价比的产品需求。主要产品覆盖光伏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高效异质结组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服务,打通从接单、定制化、自动排产、产线匹配、智能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大数据高度智慧化的制造全流程闭环的全面管理,带动相关材料与设备制造业发展,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扩大当地就业。

  ②新能源电站开发业务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一站式清洁能源系统方案提供商,集研究设计、投资、建设、运维为一体,以新能源技术研究为先导,设计优化为基础,EPC管理为核心,运维服务为支撑,地面电站、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电站协同发展。

  公司已储备超5GW绿电资源,与中国华能、国家电投、中国能建、华润集团等大型国央企展开深入洽谈、合作,协助开发绿电资源,保证公司光伏组件产品消纳的同时为集团其他板块业务发展贡献现金流。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包括山东、江苏、安徽等重点区域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建成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安徽等长三角经济区,主要包括江苏蓝波船舶制造厂项目、绍兴绿展项目、宁波海虹项目等。

  公司紧跟时代发展需求,开拓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联合政府、央企三方合力,推出宝馨户用异质结光伏品牌一“馨屋顶”,为客户量身打造一站式可靠、高效、安全、完整的户用光伏解决方案,目前已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成功落地。

  公司下设安徽明硕、苏州铸梦EPC公司,为客户提供光伏发电工程的开发、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服务。承担从资源论证、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工厂设计、项目管理、安装施工与调试直到项目并网发电及运营维护的全套解决方案。公司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总承包资质,为公司综合能源开发业务夯实建设基础的同时,积极承接外部市场化电站EPC业务,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③充/换电业务

  公司结合国家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打造整市“光储充换”智慧绿色交通网络。公司合作推出的“全液冷超充架构”产品,凭借最快“充电5分钟,续航200公里”的充电速度,以及安全性高、噪音低、寿命长、融合光储等出众性能,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大幅提升充电站运营周转效率。并已在上海、泉州、合肥、淮北等城市成功落地全液冷超充示范站,打造优体验、高质量的充电基础设施,为城市绿色交通和碳中和做出贡献。

  公司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虚拟电厂网络平台搭建技术为前提,围绕整市服务,打造一体化的“光储充换”智慧绿色交通解决方案,集成光、储、充/换等多项先进技术,并依托智慧云平台实现能源微网建设和远程运维,全面推动城市交通与能源管理的绿色和智能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国家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打造整市“光储充换”智慧绿色交通网络,树立公司充/换电领域良好的品牌形象。

  (2)智能制造业务

  智能制造业务为基础型产业,公司将持续紧跟国家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的战略发展要求,立足制造本质,以客户为导向,产品为核心,数据为基础,提高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能力,依托供应链、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装备解决方案,从开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投产、交付提供全线服务。同时不断增强与集团新能源“光、储、充/换”板块业务协同,持续践行“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战略发展方针。目前公司在苏州、蚌埠、厦门、菲律宾建有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主要致力于新能源充/换电业务及其他新能源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定制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为客户提供快捷、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公司积极开拓国内新能源行业相关业务,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扩充产能,引进专业技术团队,优化产品结构,为新能源投运业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与产品支撑,发挥新能源与智能制造板块业务的协同效应,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宝馨科技怀远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宝馨科技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按计划开展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823,350.2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391,227,319.28元,实收股本为720,034,26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近年处转型期,持续推进异质结HJT产线基地投建进度,布局异质结+钙钛矿叠层电池研发及产业转化研究,扩大光伏等绿电开发投建、充换电服务及产品制造等新能源业务。加快调整优化传统制造板块业务,加快公司光、储、充/换联动布局,完善“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战略。在转型调整过程中,传统制造板块业务业绩下滑,处理完毕持续多年的诉讼事项,阶段性管理费用增加,公司投建的异质结HJT产线目前仍主要以投入为主,尚未形成业绩支撑,公司火电调峰项目受政策影响收益下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受新能源业务变化,相关收入重新确认,影响了全年营收和净利,致本期经营亏损较大,以及前期结余未弥补亏损所致。

  三、应对措施

  1、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为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减少呆账、坏账的损失,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公司运营有充足的现金流,公司成立应收账款小组主导应收工作,努力改善公司现金流和应收现状。

  2、加强经营规范管理

  在国家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结合多年以来在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积累与沉淀,公司明确了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的定位,并制定了以新能源和智能制造产业为核心,立足新能源产业的战略方向。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规范企业管理,加强生产运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优化人员配置,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与此同时加大市场扩展力度,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3、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子公司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营销管理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培养了一批精干销售力量,为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组建市场营销中心。在扩大销售队伍和加强市场拓展力度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细化营销管理,通过实施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融合整个营销网络系统的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使公司更及时地了解市场动态,高效率地管理企业的营销资源,提高企业的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下同);

  2、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8.75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1.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1%;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6.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80%;

  6、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57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下属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

  2、授信额度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3、关于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审批的授权

  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内保外贷、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仅限于非资产转移性业务)、供应链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

  授信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授信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授信方式、授信金额并签署授信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授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64.07亿元的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票据池、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说明:1、苏州创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成立,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0%。

  2、本议案中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中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如公司或下属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对于参股公司的额度不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调剂使用。

  担保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额度、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除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2003.4264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1年10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泰州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兴河北路35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

  经查询,宝馨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宝馨”)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轴承制造;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苏州宝馨100%股权,苏州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

  经查询,苏州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3、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麦克斯”)

  (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6日

  (3)法定代表人:鞠宏晔

  (4)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布塘中路16-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厦门宝麦克斯100%股权,厦门宝麦克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

  经查询,厦门宝麦克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4、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生敏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137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100%股权,安徽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

  经查询,安徽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5、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光能”)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康程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光能70%股权,安徽宝馨光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下转B59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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