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0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姚志萍,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吴昕颢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宋建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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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永续债。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计算。
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扣除永续债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4、在数据的变动比较上,若上期为负数或零,则同比变动比例以“不适用”表示,以下同。
5、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1.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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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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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2.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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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93,600股通过沪港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2.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总体分析
2024年一季度,本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结构优化、质效优先、安全稳健、特色鲜明、机制灵活”为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坚强有力的战略执行定力。本公司坚守主责主业,倾力服务实体经济,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总体经营情况保持良好。
截至2024年3月末,本公司总资产3,931.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64%,贷款及垫款总额2,103.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30%,其中企业和个人贷款及垫款总额较上年末有所增长,票据贴现规模较上年末下降;总负债3,617.0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43%,存款总额1,935.95亿元,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压降公司存单质押业务及高成本外币存款,个人存款较上年末稳步上升;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39元,较上年末增长3.76%。
2024年1-3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9亿元,同比增长3.68%;实现净利润7.70亿元,同比增长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亿元,同比增长4.35%;基本每股收益0.26元,同比增长4.00%。
截至2024年3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0.74%,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资产质量稳定趋好;拨备覆盖率412.01%,较上年末下降0.88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保持充足。
3.2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不适用。
四、补充信息与数据
4.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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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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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5、本公司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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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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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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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其他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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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4年3月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将本公司的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最低监管要求分别调整为120%和1.5%。
五、附录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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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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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姚志萍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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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续)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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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姚志萍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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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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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姚志萍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