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8                证券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1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营收入主要来自医药销售,属于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随着人口总量的增长、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大健康消费意识的增强和疾病谱的不断扩大,全球药品需求仍持续增长;同时,随着精准医学、基因编辑、免疫疗法、生物合成 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治疗技术的应用和药物形式互换的创新,以及在研发、资本和人才等要素加大投入的情况下,医药行业将进入竞合时代和发展总体保持持续稳健的增长态势。

  从全球来看,我国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随着国家对卫生医疗事业的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也更加科学、理性,国内对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长,给医药行业将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二)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制品、生产和销售以及园林绿化工程业务。

  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医药制品主要是以下品种:

  德路生(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新德路生(重组人白介素-2注射液),为抗肿瘤的生物治疗用药,适用于肾癌、恶性黑色素瘤及癌性胸、腹腔积液的治疗,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恶性肿瘤综合治疗。

  欣粒生(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用于治疗骨髓移植后、癌症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等症状。

  环尔博(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用于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等症状。

  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于一体的园林绿化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花卉、林木(不含种子木苗)的研究、开发、种植和销售;园林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景区的规划、策划;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雕塑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养护工程、生态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生物制药方面,北京四环系国内最早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水平先进,产品质量较高,在市场中享有一定知名度,主要产品EPO注射液、注射用白介素-2的市场认可度高。

  生态农林方面,晨薇生态园现自有苗圃位于江阴市澄江镇云亭街道(绮山), 江阴市顾山镇东岐村、江阴市徐霞客镇、涟水县、江西新余市等苗木总量达93万余株,常用苗木品种较多,能满足绝大多数的工程用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3月,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到的案号为(2021)苏01民初856、857、859号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能建”)、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集团”)、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创投”)起诉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主张其因受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侵害,遭受了投资损失,请求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利息损失合计265,968,371.24元。

  2022年9月,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2021)苏01民初856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昆山创投、昆山集团、昆山能建认为: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变更了原《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关于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标准,因此提出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88,742,720.83元。

  2023年8月,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1民初85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69,113元由三原告负担。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11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名,实到6名,分别为郭煜、文军、陆宇、刘卫、吴良卫、王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及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吴良卫、王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69,896.3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887,839.47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546,622,100.04元,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1,891,996.39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报酬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陆宇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20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新桥镇新郁路中房6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其中,提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4年5月20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阴市新桥镇新郁路中房6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下转B332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