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转B324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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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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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本集团联营公司持有之长期借款利息,该部分借款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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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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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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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76,170,235股,持股比例为3.8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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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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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史玉柱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1%;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55)。
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368,2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鉴于公司原总经理刘伟女士于2023年12月29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故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栋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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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张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广露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晨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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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张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广露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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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定002